田乐君,男,身份证号码422823199511082394,2020年7月入职海亮,担任明康汇建始基地销售主管。
在海总审【2022】28号专项审计中,发现存在违规违法行为:
1.涉嫌职务侵占。销售主管田乐君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,违反公司销售制度,通过个人以及其前女友账户向客户收取鸡蛋销售款,并截留销售款,经核查可以认定的截留金额为16.44万元,另有收取客户货款后未转回公司相关账户的金额约为24.93万元,性质待进一步核查。
2.涉嫌非公受贿。2022年,田乐君在给明康汇生鲜一号仓(杭州)发货过程中,与货运司机共谋抬高运费价格,再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收取货运司机返还差额, 获利5.52万元;疑似收受客户好处费2.07万元,平均每次金额在500 元左右。
经公司研究决定,予以解除劳动关系,并在海亮除名系统进行曝光。